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网站首页 专题 详情

涟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大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议案”的决议

2020-01-06 10:16:24

(2020年1月5日涟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涟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左扬松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决定作为本次大会议案,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

会议认为,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整体文明最高荣誉,更是营造优美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提升“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两城同创”,紧盯国家卫生县城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目标任务,以昂扬的斗志和必胜的信念聚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城乡面貌显著改善、社会秩序明显好转、文明程度大幅提升,赢得了老百姓赞誉,顺利荣获国家卫生县城这一金字招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我县还存在不少短板,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欠缺、城市管理不够精细、市民素质有待提升等。为此,建议立足涟水发展实际,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补齐文明创建短板,全面提升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持续推进道路公共设施维护、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绿化提升、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等工作,切实增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能力。

要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抓住当前城市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大力整治杂乱、破损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和建筑立面,持续推进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严格查处渣土扬尘、工地扬尘、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不断完善巡查巡防机制,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加快信息平台整合优化,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智慧化。

要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治理。按照《涟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四治理、四提升”“三清一治一改”目标任务,聚焦公共空间治理、农民住房改善、物业管理管护,组织“百日攻坚”,合力推动全县整体人居环境改善再上新台阶。

要着力推动移风易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将移风易俗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制定出台系列化、具体化制度要求。各村(社区)要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建设一批移风易俗实践场所,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开展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移风易俗等活动。

要全面开展系列创建工作。抓住2020年国家级和县级文明创建评选年机遇,把创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大力实施递进式、全域式、联动式创建。持续开展文明单位、文明镇村(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在教育、文化、科技、企业等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树形象、做榜样”活动,让身边典型、好人文化、公益广告的宣传形成制度,以基层文明推动城市文明。

要强化社会治理创新。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突出村民(居民)自治这一基础环节、实现村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要健全网格化源头排查、智能化预警巡查、实时化动态处置等机制,让“网格化+信息化”成为安全管理、社会治理的创新引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进一步巩固综治成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全县上下要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创建实效,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增光添彩!

本议案的实施情况,由县政府向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