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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城街道:“三个强化”严格落实村(居)财务管理制度

2019-09-19 08:33:23

通讯员 贾 明 王玉才


今年以来,涟城街道按照“片点结合、一村(居)不漏、认真审计、严肃问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巡查交办问题整改力度,完善管理举措,实行“书记、主任、记账员”三大员联合承诺制,力推村(居)“三资”监管工作规范化。

强化严格审计。涟城街道组织纪检、组织、财政、农经、民政等部门人员成立专门审计工作小组,按照县专项整治要求,对所有村(居)财务逐村(居)审计,对“三委”会议记录不全、票据手续不全、票据事由不清、月末现金余额较大、复印件入账等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间。对无招投标手续、集体资产资源未入账、土地补偿款代签无明细、土地补偿款未发放、上级有关部门拨款和争取资金未入账等严重问题,立即备案审查。

强化严格程序。涟城街道进一步完善村(居)级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规定集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集体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所得收入以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补偿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必须使用规定结算凭证并加盖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票据监制章,其所收款必须在3日内全额缴存街道“村级集体资金结算专户”。凡集体支付的,严格按照预算审批制度的规定程序,实行逐级监管,先批后用。街道专户管理员对入账的票据负责依规审核,对不符合入账手续或规定的,一律不得入账。

强化严格承诺。为了使街道村(居)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各村(居)书记、主任、记账员和街道签订不截留、不挪用村级资金、不坐收坐支、不设小金库、不公款私存、不拆借或为他人担保等承诺书,保证所有村(居)资产资源处置、小型工程、资金采购等项目支出均按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违反者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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