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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道义

2019-06-10 09:34:12

——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胡慧慧

记者 朱惠莉



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胡慧慧从事检察工作近10年,战斗在指控违法犯罪的第一线。用公正执法谱写着正义与忠诚,用坚定信念诠释着检察官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近3年,她参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0件,司法救助案件19件20人,发放救助金额67.7万元。

在日常工作中,胡慧慧时刻牢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在她所办理的徐某申诉案中,申诉人徐某到县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诉,认为其丈夫李某已死亡,是原审被告人的行为导致的,要求县检察院全面审查该案。

胡慧慧仔细审查了原案的前因后果,发现的确存在疑点,向侦查机关提出合理化侦查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在市检察院控申处、法医的帮助下,最终认定被害人李某的死亡结果与原审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原审判决以被告人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的事实依据已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应当通过再审法律程序重新确定原审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县法院再审,依法撤销对原审被告人单某的量刑部分,并依法改判,以原审被告人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胡慧慧有效地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公正,受到了众人的称赞。

胡慧慧心中有爱心,时时想着人民群众,把执法为民的理念变成了自身的法律修养和自觉行动,不断探索便民利民机制,为民排忧解难。2018年,胡慧慧积极投身未成年人保护和普法宣传工作,面对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倾心相助,帮助维权。她办理的张某猥亵儿童案,入选淮安市妇女维权优秀典型案例。她将人文关怀和母性柔情渗透进刻板冰冷的法条中,用法治护佑青少年成长。针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纹身现象严重,她积极撰写风险研判报告。县里召开专门会议,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纹身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018年,未成年人检察科荣获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近年来,胡慧慧带领的“小雨滴”志愿者团队先后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行法制宣传。经过不懈努力,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的涉罪未成年人数直线下降。“小雨滴”志愿者团队履行检察社会责任,关爱、帮扶弱势群体,得到了孩子们和家长的认可,受到家长们的称赞,并获评“践行周恩来精神模范团队”。

胡慧慧从民控科到公诉科,从书记员到副科长,无论岗位、职务如何变动,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办案中,她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各种疑难案件不枉不纵,依法维护人民利益有理有节,尤其是近3年,她所在的控申部门在全市控申条线业务考核中均进入第一方阵,被淮安市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授予集体三等功各一次。她本人也因工作成绩突出,2016年度被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参与办理的个别单位怠于履行职责检察建议系列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度“十大保障民生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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