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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城管局环卫工人招聘简章

2019-04-10 08:33:55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迎接国家级卫生和文明城市创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18名(垃圾捡拾工10名、垃圾分类引导员2名、清扫保洁员6名)、管理人员2名。

一、管理人员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本科学历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男女不限,涟水本地户口优先。

4.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退伍军人以及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环卫工人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18至50周岁(男性55周岁),涟水本地户口优先。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退伍军人以及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待遇

1.管理人员工资待遇2000元,并建立工资逐年增长机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2.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淮浦北路26号(城管局办公室)

电话:82660110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名额数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体检合格后电话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合格者办理用工手续。

五、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涟水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660110

涟水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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