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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土地仲裁庭开庭审理第一案

2018-11-19 13:46:05

11月14日,县农村土地仲裁庭公开庭审第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朱码镇王刘村后刘组村民刘某建与红窑镇村民委员会(被申请人)及朱码镇王刘村后刘组村民刘某举(被申请人)土地权属纠纷。由单亚红担任首席仲裁员,季跃春、嵇国富担任仲裁员,姚鑫担任书记员。

申请人首先陈述了事情的起因、经过,并提出了请求,被申请人及第三方当事人也陈述了事件发生的过程。随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第三方当事人就纠纷所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辩论,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仲裁庭本着双方自愿、合法、分清是非的原则,当庭进行了调解,因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后,仲裁庭在充分开展庭审调查的基础上,宣布休庭,择日宣布仲裁结果。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上签字确认。

该案的开庭仲裁,标志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正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我县是农业大县,土地承包农户多,近年来,随着土地确权及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持续实施和农民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类农村土地纠纷呈多发态势,仲裁庭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李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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