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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涟水县供电公司关于清退临时接电等业务费用的公告

2018-10-16 08:47:11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退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2018〕787号)文件精神,2018年7月4日起取消计量装置校验费、复电费、电卡补办工本费等收费项目,并加快退还临时接电费用。

电力客户已缴纳临时接电费(或临时用电定金)且尚未办理退费手续的,请尽快持原交费凭证(收据)、收款收据、银行账户信息(需与用电户名一致,不一致的请用电户和收款户双方共同出具说明加盖公章)到属地供电营业厅办理,我公司将按供用电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为您办理清算。

办理地点:涟水城区供电营业厅(地址:涟水县安东北路110号)及各乡镇供电营业厅。

营业时间:

城区营业厅(周一至周五:08∶30-17∶00;周六、周日: 09∶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各乡镇供电营业厅(周一至周五8∶00-16∶30;周六9∶00-16∶00;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网涟水县供电公司

2018年10月7

 

附件:以下客户我公司(拨打营销系统中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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