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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除恶务尽 扫出清风正气

2018-04-09 09:12:09

——县扫黑办有关负责人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答记者问

自中央、省、市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开展,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努力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我县专项斗争如何开展?打击哪些重点?如何对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举报?3月29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扫黑办”)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部署,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其背景是什么?

县扫黑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部署,充分表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紧迫性和重要性,彰显了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记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县扫黑办: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精准打击、依法严惩,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既打涉黑组织,又打“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级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排除各种干扰,坚决除恶务尽。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涟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者:这次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县扫黑办: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基础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记者:这次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有哪些?

县扫黑办:在专项斗争中,我们重点打击下列十类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以自行组织维护自身利益为名,追击、拦截、撞击车辆、毁损财物、殴打他人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记者:如何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县扫黑办: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奖励。我们坚信,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涟水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电话、微信、信箱、网站等方式,对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举报。

1.举报电话:0517-82390056(县委政法委)

0517-82960104(县公安局扫黑办)

直接拨打110

2.举报微信公众号:

lianshuijingfang涟水警方

halsgawjw淮安涟水公安微警务

3.举报邮箱:lszfw055@163.com

lsgashce@163.com

4.举报信箱:涟城镇涟州路副16号县扫黑办(县综治中心)

涟城镇红日大道16号县公安局扫黑办

5.举报网站:涟水警方(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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