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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占用了有限的停车位?

2017-11-22 16:13:05

本报记者 邵国威 李 盼

 

说起城市中的不文明现象,很多市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车辆乱停乱放,其中又以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最为突出。但很多时候,机动车主们也有着他们的“无奈”。在涟水街头,个别市民以及商家强行霸占公共停车位,导致需要停车的市民无法停车,白白浪费了公共资源。

 

镜头

“地锁+反光锥”,这个车位我说了算!

在涟漪东路一家名为“百依百顺”的店铺门前,有一个临时停车位空着,而在该空着的临时停车位上摆放着反光锥,同时还安装上了地锁,“双管齐下”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停车。

 

镜头二

这一排停车位,我“承包”了!

在县外国语中学对面,这里的道路停车位被一家名为“苏H车行”的二手车车行给“承包”了,一家车行长期占用6个停车位。

 

镜头三

修车也要占个停车位?

在安东南路路首,有市民在修车时,将电动车停放在修车铺前的停车位上,不仅影响停车,还有碍市容市貌。

 

镜头四

停车位成了晾晒场?

安东路东侧黄河路上公共停车位被附近居民占用晾晒东西,影响车主停车。

 

“现在机动车这么多,平时开车出门想找个停车泊位本来就很不容易了,如果遇到有人故意放置东西霸占停车泊位的话,心里真的很来气。”一位市民表示。不少市民称,公共停车泊位,凭啥被他们侵占?如果公共停车泊位都被放置上障碍物或其他车辆,那么,相关部门划定停车位的初衷就会大打折扣。公共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不是某个单位或个人的私有领地。任何人包括沿街店铺、业主、顾客、其他车主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撤除、侵占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不得作为单位或者个人专用停车泊位”。违反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将有权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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