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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战线上的宣传员

2017-09-13 09:00:31

​本报记者 杨海林 杨海燕

在县检察院青莲新媒体工作室,一张荣誉证书静静地立在橱窗里,无声地展示着检察院新媒体人的努力和成就。2017年7月,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涟水检察”发布的《假如检察官有组镜头》获得“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的消息公布后,青莲新媒体工作室负责人丁秀光一拍大腿:“嘿,咱干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2014年,丁秀光到县检察院负责外宣工作,他发现当时的县检察院只有纸媒宣传,由于各种原因,县检察院的对外宣传工作一直在全市范围内垫底。要想发展,必须与时俱进,丁秀光想到建立新媒体平台来充分展现我县检察官的风采,并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当他把这个设想向领导汇报时,领导觉得他的设想很好,让他担任官方微信实际负责人。为让看起来神秘的检察机关走向大众,丁秀光于今年2月着手建设广播型演播中心,5月投入使用。经全院征集,根据《爱莲说》中“濯清莲而不妖”的高贵品质寓意,遂取名为青莲新媒体工作室。工作室是市检察机关首家集视频录制、剪辑、制作和图文绘画、编辑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新媒体运营基地,集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官方网站“四位一体”的立体式检务公开新平台,含专业演播室和98平方米办公区。

为了改变以往“单打独斗”搞宣传的格局,在丁秀光的主持下,县检察院构建了“N+1”宣传工作体系,即一名专职宣传员+多部门宣传通讯员,实行青年干警“跟班制”,安排干警、业务部门每天“一报到”、每周“一座谈”、每月“一总结”,变过去“等信息”为主动上门采访,打破了过去“无素材”的尴尬局面。在他的带动下,很多干警采写的稿件相继在《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国家、省、市媒体刊登,其中一名干警还荣获《检察日报》优秀通讯员称号。除了带好团队以外,丁秀光将更多的时间用在了学习和研究各类报纸版面上,哪个报纸有什么特点,哪个版面需要什么样的稿子,丁秀光都做到心中有数,做到不盲目投稿,“有备而来”,截至目前,他已经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62篇,省级媒体发表稿件251篇,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498篇。

他将更多的镜头对准了检察院的人和事,记录下一张张不为人知的画面。两年来,他负责运营的“涟水检察”微信公众号实现了从“僵尸号”到囊括国家、省、市三级荣誉的华丽转身。为了不断革新新媒体工作理念,打破拘泥于图文形式传播涟水检察的局限,丁秀光先后自学了漫画创作、微电影拍摄以及PR、AE、PS等软件的运用,在涟水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先后推出了微视频、微漫画。其中《离歌——一个老检察官的情怀》和《金师傅的早餐铺》引起了网民的强烈反响,《金师傅的早餐铺》主人公通过宣传推荐还荣获了“优秀军转干部”称号,受到了县领导的接见,微电影发布不到一周的时间点击率突破了5万。丁秀光参与制作的两个漫画题材的微信作品《一组漫画看普法》《当手指画遇上检察官》受到了粉丝强烈推荐,其中《一组漫画看普法》还在最高检举办的30周年新媒体作品中获了奖。去年县两会期间,丁秀光负责的涟水检察微信公众号再一次创新,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全程同步直播了县检察院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并与网友进行了实时互动,增强了检察机关的网络关注度,获得了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和网友点赞。2016年11月,丁秀光根据戴荃演唱的《悟空》重新填词并拍摄了MV,视频上传腾讯视频后不到一周点击率就达7000多,后来入选江苏检察机关“十佳微信作品”。

丁秀光说,因为喜欢所以热爱,将来他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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