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网站首页 头条 详情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从文明出行做起

2017-05-27 09:28:01

记者 马凌云

翻开县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室5月20日的接处警记录,记者发现,多起交通事故都和电动自行车有关——

8:50接到报警,汽车和电动车发生轻微碰撞,当事双方到县医院及时进行医治,双方自愿和解;

9:00接到报警,在红日路原红日宾馆门前,发生电动车碰撞行人事故,经过协商,双方现场调解处理;

9:30接到报警,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逃逸,目前伤者入院治疗,警方正在查找逃逸车辆;

11:30接到报警,县城大润发超市东出口处发生轿车碰撞电动车事故,当事双方现场调解处理……

仅仅在5月20日当天,全县境内就接到各类交通事故报警电话41起,其中一半以上都和电动车有关。县交警大队事故一中队民警汪祝平告诉记者,县城区每天都要发生交通事故20多起,其中80%和电动自行车有关,遇到重大节日和双休日,这个数字还会增加。

和谐社会需要市民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电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随意掉头……这些不文明行为,时刻在为城市文明建设抹黑,同时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电动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逆行、乱穿马路、超速行驶、行人闯红灯等五大不文明行为最令群众反感,其中与机动车争道抢行、逆行,市民反映最强烈。当前我县正在举全县之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每天都有几十起,大多数都是由于不文明行为导致的。

“汽车中间胡乱窜,遇见红灯随意闯,可拉人又可拉货,发生事故责任小,要问哪种车最牛,首当其冲电毛驴!”这首网上流传的打油诗形象地反映出当前电动自行车的行车乱象。近年来,电动车凭借不用油、不用上户、不用驾驶证,可拉人、可拉货、可代步,省钱、省力等特点,已成为市民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但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交通意识较为淡薄,违法违规、不文明驾驶行为屡禁不止,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顽疾。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单位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安排志愿者上路协调指挥交通,每天早晚上下班高峰,青年志愿者们深入指定路口,一句句温馨提示,一次次耐心劝导,通过自己的努力、宣传、劝诫,引导市民文明骑行、文明出行,及时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耐心向市民宣传交通法规,提高广大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提高广大市民整体文明程度,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贡献了一份力量。

市民出行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文明城市,平安出行”需要我们每个市民共同自觉遵守。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的文明素质不能老是停留在‘慢车道’!许多人总是在付出了重大的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后,才会认识到文明出行的重要意义,才会发现不少交通事故与我们不文明的行为息息相关。”他说,文明行为如果是一粒种子,那么每一位市民都应珍视这粒种子,小心播种、精心呵护,让它开出安全幸福之花。

无数事例证明,出行需文明,多一份文明,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过马路不闯红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车辆要尽量避让行人、不能横冲直撞,司机开车要系安全带、不要打手机、不随意变更车道、不疲劳驾驶……让我们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文明出行的每一个环节做起,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打造文明涟水、平安涟水、和谐涟水。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