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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涟水“最美家庭”“最美妈妈”“最美婆媳”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5-24 10:13:4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主旋律,弘扬良好家风,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县关工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涟水“最美家庭”“最美妈妈”“最美婆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涟水“最美家庭”

以全县范围内的家庭为对象,凡是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低碳环保”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报名参加。

(二)涟水“最美妈妈”“最美婆媳”

凡是在“孝老爱亲、勤俭持家、以德育人、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女性成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推选要求

(一)推荐方式。采取群众组织推荐和社会征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群众的推荐、评议、认可为依据,通过群众层层推评,组织严格把关,择优逐级向上推荐候选家庭和女性。

1.组织推荐。5月20日开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低碳环保”等主题,择优逐级向上推荐各具特色和基层家庭中“最美家庭”、“最美妈妈”、“最美婆媳”的候选人。

2.社会征集。“涟水妇联”微信公众号开通社会征集通道,点击“涟水妇联”微信公众号右下角菜单“最新活动”,进入“最美家庭”“最美妈妈”“最美婆媳”微信报名页面,网上填报推荐材料,并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二)材料要求。6月20日前,需将候选家庭、候选女性、候选婆媳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和照片的电子档,以及推荐表纸质档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妇联宣教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三、活动要求

(一)发动群众,扎实开展。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活动,普遍设立“最美家庭”“最美妈妈”“最美婆媳”宣传栏和光荣榜,通过举办家风家训的征集和演讲等活动,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文明家风,切实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过程中接受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巾帼力量。

(二)抓住节点,因地制宜。要围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主题,宣传和推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最美家庭”“最美妈妈”“最美婆媳”。要把创建“最美家庭”系列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家庭”的初始条件,为创建文明家庭打好基础,当好蓄水池。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通过专栏和系列报道等形式,加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利用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展示最美典型故事。

联系人:单丽娟

联系电话:82380983

邮箱:lsxflxjb@163.com

地址:涟水县红日大道县政府大楼541室

中共涟水县委宣传部

涟水县文明办

涟水县妇女联合会

涟水县关工委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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