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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物价局公告

2017-01-04 09:37:08

涟水县平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责令退款通知书》(【2016】涟价检案23号)现予以公告送达,限你单位在公告期限内来县物价局检查分局领取,公告期限为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期满未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涟水物价局
    2016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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